佛山货物磁性检测及咨询服务 空运报告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除了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GB《危险货物品名表》、GB《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还有以下相关标准和要求。
《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危险货物品名表》、《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系列、《化学品安全资料表 内容和项目顺序》ISO1101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磁性检测
Q:为什么有些空运货物要做磁检?
A:由于微弱的杂散磁场对飞机的导航系统和控制信号均有干扰,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Association简称IATA)将磁性货物列为第9类危险品,在收运时必须加以限制。现在对一些带有磁性物质的空运货物都需要进行磁性检测,以便保证飞机的正常飞行。
Q: IATA DGR对空运货物磁性检测技术要求?
A:根据IATA DGR相关条款的规定:为航空运输而包装好的任何物质,如果距包装件外表面任一点2.1m(7ft)处大磁场强度低于0.159A/m(200nT),则该物品不作为磁性物质受到限制,可以作为普通货物收运。
Q: 磁性检测是否需要对货物进行开箱?
A:磁性检测时需要客户按空运要求包装好货物,检测不会破坏货物的包装。原则上我们检测是不对货物开箱的,只是对每件货物的6个面进行杂散磁场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