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中国港澳及其国家和地区融资公司时,无论是新设企业、新建项目还是收购股份,都必须立即或间接获得海外企业的使用权、决策权和经营自主权,并进行海外投资备案。如果公司的海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地区和敏感领域,必须实施审批管理方法。海外投资备案申报流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和委员会单位办理新项目,申报项目信息,区域投资者签署各类所需法律文件,准备发展改革单位审批或备案,发放审批材料或备案通知书。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成立满一年以上,有盈利有纳税。
2.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
3.企业自身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
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境内投资的主体信息
2)、境内投资主体(深圳公司)较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3)、中方投资的构成自有资金金额
4)、新审计报告;
5)、董事会/执行董事决议;
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境外投资备案证明的流程是什么?
答:
(一)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二)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三)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