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单位管理户
方式一:单位登记号+密码。选择“密码登录”后,录入单位登记号、密码,点击“登录”。(注意:首次登录密码可为空)
方式二:经办人人脸识别。选择“刷脸登录”后,录入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点击“登录”生成登录二维码,使用微警APP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方式三:短信登录。选择“短信登录”后,录入已登记的“网上服务”的经办人身份证号码并获取短信验证码,经验证无误后即可完成登录,若单位未申请开通“网上服务”则无法使用该方式登录。
方式四:广东政务网。点击“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跳转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单位满足实名级别以上就可以成功登录单位版网厅,进行业务经办。
提醒:请使用Chrome、Firefox、Edge、IE10、IE11浏览器进行登录(可在登陆界面“下载中心”处下载的提供的谷歌浏览器并安装),使用IE9或者以下版本、360浏览器等,是不能登录的。
(二)开通网上服务、变更网上服务经办人信息或单位负责人信息
1、线上办理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网上服务管理”栏目申报。(具体办理进度可在“单位业务办理查询”的“网上服务业务”中查询。)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三)单位业务网上申报
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职工新增、职工封存、汇缴调整、职工异地转入、单位比例备案、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委托扣缴协议管理、单位分组管理、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单位汇缴、单位缴款撤销、大湾区授权管理、单位信息变更业务。
网上申报分两类,一类是已开通网上服务,一类是没有网上服务的。
1、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可通过网站办理各类业务,不需再到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如单位需查询人员变动或打印文本资料归档,可在“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中勾选相关记录打印办理回执和业务登记表,打印的资料与在业务窗口办理的资料一致(并附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盖章)。
单位在登录申报前,请先了解网厅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请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按照规定结合自身工作需要每月提前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2、未申请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只能进行简单的业务申报,如单位汇缴、证明出具,其他业务仍需持资料到业务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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