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关税是海关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出口货物征收的,主要目的是控制一些商品的盲目出口。目前除少数商品外,大部份货物出口是免征关税的。
我国关税采用从价税,是以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计税,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关税税额 =离岸价格FOB/FCA/(1+出口关税税率)x出口关税税率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离岸价格FOB/FCA/(1+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是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的价格,当出口商品是以CIF/CIP或CFR/CPT术语成交时,海关在计算税额时,先将运费或保险费扣除换算为FOB/FCA价格后,再计算出口税额。
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填具税款缴纳证后的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放行装运。
放行是海关接受出口货物的申报,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货物、依法征收税费后,对出口货物做出结束海关现场监管决定的行为。
放行的手续包括:
(1)签印放行。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货物的出口货运单据或特制的放行条上签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启运出境。
海关放行后,出口商即可办理货物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