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加强气象预警机制建设,实施智慧气象保障工程,提高精细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强化山洪灾害防治,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支持打造国家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加快建设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推进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和省级农业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有效防治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病虫灾害。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深入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开展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维护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三、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十一)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健全农业科研稳定支持机制。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水平,加快农业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双百”计划,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科技基地和主体。加强科技小院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示范推广科技小院服务乡村振兴平台。加强农业科学技术普及。
(十二)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全面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建设农业生物种质资源库。推进省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开展绿色水稻、特色果蔬、白羽肉鸡、短生育期油菜、高辣超辣辣椒、花卉、林木、水产等联合育种攻关。加快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和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改扩建福建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种业创新中心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
(十三)加快先进适用农机研发推广。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展成套设施装备补贴、新产品购置补贴等试点。鼓励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机械、智能机械。开展农机全程推进行动,培育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十四)提高数字农业发展水平。实施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二期)项目,建设一批、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深化“益农信息社”与“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联合运营试点,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构建数字孪生流域,健全完善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实施智慧林业工程,建成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视频监控、护林员网格巡查等为一体的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智慧海洋”工程,推进渔船“宽带入海”项目,扩大海上卫星互联网覆盖面。
(十五)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生态循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国标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推进省级以上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争创一批、建设一批省级生态农场。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四个不摘”,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发挥“一键报贫”平台作用,组织基层干部常态化走访排查,密切部门协作联动预警,及时将易致贫返贫人口纳入监测帮扶。建立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机制,落实财政、金融、创业就业和消费帮扶等政策,积极开展庭院经济试点,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省级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用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规范衔接资金等管理使用。
(十七)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完善省领导联系、省直部门挂钩帮扶、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对口协作工作制度,落实实地互访、资金支持、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帮扶政策。推进龙岩与广州、三明与上海对口合作。统筹规划建设区域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重大设施,提升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鼓励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生态补偿等支持力度,用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打造一批富民兴县产业。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
(十八)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用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等平台,做到识别、及时认定。坚持开发式帮扶,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完善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落实基本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救尽救。落实延保渐退等政策。
(十九)深化闽宁对口协作。坚持“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协作机制,打造闽宁协作“升级版”。落实财政援宁资金,选派各类专技人员400人以上赴宁夏开展服务,提升闽宁镇、闽宁乡村振兴样板村、闽宁产业园建设水平,加强“闽宁云”、“东数西算”等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创新。实施消费扶贫惠民行动,加强在闽宁夏农特产品场馆建设,采取直播带货、“以购代捐”等方式,帮助宁夏销售农特产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慈善机构、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扎实做好援藏援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