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专利诉讼律师
一、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诉讼是指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专利的使用人发现专利被他人抄袭侵犯时,在收集相关侵权证据后,委托律师在所在的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自行向在所在的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专利申请受权后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前提下,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可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可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专利诉讼的作用
专利权利人在发现自己的专利被抄袭侵权后,应先保存侵权证据。保存证据工作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协助。保存证据后可以让律师先发律师函,说明该产品己申请专利保护,要求专利侵权者停止生产,销售等侵权行为,并和专利权人协商赔偿相关事项。如果侵权者收到律师函后视而不理的,可向所在的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权利人提交的诉讼请求、侵权证据等裁定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的损失。
三、专利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