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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专利诉讼律师

更新:2023-04-23 16:39 发布者IP:113.70.181.166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4315185986D
报价
人民币¥3000.00元每件
专利诉讼律师
佛山专利诉讼律师
关键词
佛山专利诉讼律师,佛山专利诉讼,专利诉讼律师
所在地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南湖二路2号尚观公馆706、708号(住所申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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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佛山专利诉讼律师

一、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诉讼是指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专利的使用人发现专利被他人抄袭侵犯时,在收集相关侵权证据后,委托律师在所在的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自行向在所在的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专利申请受权后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前提下,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可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可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专利诉讼的作用

专利权利人在发现自己的专利被抄袭侵权后,应先保存侵权证据。保存证据工作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协助。保存证据后可以让律师先发律师函,说明该产品己申请专利保护,要求专利侵权者停止生产,销售等侵权行为,并和专利权人协商赔偿相关事项。如果侵权者收到律师函后视而不理的,可向所在的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权利人提交的诉讼请求、侵权证据等裁定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的损失。

 

三、专利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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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彦孚
注册资本30
主营产品专利申请、注册商标、项目申报
经营范围版权服务、专利代理、商标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红荔专利代理佛山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简称红荔专利代理是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主要从事佛山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项目申报等服务专利代理机构。红荔长期至力于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专利服务知识,为客户保外观专利产品免受侵权风险,实用新型专利如何把专利技术重点做为着重保护对象,发明专利有没有创新点,值不值得申请等。红荔专利代理佛山公司有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客户在申请专利过程中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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