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消火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
利用天然水源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和通向天然水源的道路,并应在枯水期Zui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量不大于5辆的汽车库。
2.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Ⅳ类修车库。
3.停车数量不大于5辆的停车场。
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消防给水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在消防用水量达到Zui大时,Zui不利点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小于10m;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消防给水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Zui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MPa(从室外地面算起)。
汽车库、修车库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其中,汽车库、修车库内设置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1.Ⅰ、Ⅱ类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小于20L/s。
2.Ⅲ类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小于15L/s。3.Ⅳ类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小于10L/s。7.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消防泵房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Zui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
3.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范围内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