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GB 15618—200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共计 76项,其中重金属与其他无机物包括: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六价铬、总铜、总镍、总锌、总硒、总钴、总钒、总锑、稀土总量、氟化物、氰化物等16 项,本实验室除氰化物其他都能做。
GB15618—200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土壤无机污染物的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值见表1,土壤无机污染物的环境质量**级标准值,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据附录 A《土壤无机污染物环境质量**级标准值编制方法要点》自行制定。
表1 土壤无机污染物的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值 mg/k
注:
① “-”表示未作规定;
② 稀土总量是由性质十分相近的镧、铈、镨、钕、钷、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等 15 种镧系元素和与镧系元素性质较为相似的钪、钇共 17 种元素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