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器、医疗、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产品,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Hg、Cd、六价Cr、多臭联本和多臭二本醚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ROHS指令)2011/65/EU
欧洲RoHS 2011/65/EU要求检测的项目为6项,指令生效为ROHS指令。
RoHS检测项目有铅(Pb),(Cd),(Hg),六价(Cr6+),多臭联本(P*Bs)和多臭二本醚(PBDEs)。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公报上发布指令(EU)2015/863对RoHS2.0附录II进行修订,将四项领本二甲suān旨列入RoHS2.0中。至此,RoHS2.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增加至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