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备案时,有一些环节容易出现问题。
境外直接投资会被严格审核:如:合伙企业、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
如无法说明具体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等等合规方式),
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则很难通过审核。
所以前期考虑准备申请时就要梳理好相关问题点,提前把所有资料数据整理好,
务必做到各个环节逻辑合理才可以。
企业做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前期的申请表和股东决议这些很简单,后面的前期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要复杂一些,
如何写还要让审批的部门能通过是主要的,
后期还要跟负责的老师多次沟通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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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48个直接投资22.5亿美元,同比下降1.3%,占同期总额的13.6%,新签合同额122.3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3.2%,地方企业可直接向发改委提交有关申请。在便利企业境外投资方面,新办法推出了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6.境外投资证书8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1.4万人;其中承包工程项下派出3.3万人,劳务合作项下派出3.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