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洗剂的产品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限值要求,检验方法以及包装标志。适用于工业生产和服务活动中生产、使用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清洗剂。
(注: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半导体(含集成电路)制造用清洗剂。
众所周知,在工业生产中,为了去除各种污垢,清洗剂得到了广泛应用,已经成为重要的一类化学品。配制清洗剂时,加入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可以大大提高清洗剂对含油类污垢的清除能力。
什么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在标准大气压101.3 kPa下,初沸点小于或等于250℃,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清洗剂分类
根据标准,清洗剂分为以下三种:
①水基清洗剂:以水、表面活性剂及助剂等成分组成的清洗剂。
②半水基清洗剂:以水、表面活性剂、有机溶剂及助剂等成分组成的稳态或亚稳态的清洗剂。
③有机溶剂清洗剂:以一种或多种有机溶剂组成的清洗剂。
限值要求
按照不同类型的清洗剂,分四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限值"、"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总和"、"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对清洗剂产品提出了限值要求,详细限值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