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医疗美容许可证!
1 、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法入章、店面规划图(标明设施摆放位置)、设备清单+合格证、正规资质机构出示的污物处理方案、第三方签订的医疗废物处理协议。
2、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医师执业证和1名护士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司印章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7、店面规划图
8、设备清单+合格证
9、污物处理方案、
10、医疗废物处理协议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2)所在地人口分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300米左右医疗机构分布情况;
(4)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疾病患病率;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建筑面积及实用面积、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1)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2)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温馨提示
申请开办医院的法人,可以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但主要责任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申请开办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到的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在放松条件,一些地方也在简化流程,但真正实施起来还是困难重重,在办理的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时,向专业办证老师咨询也是一条准确的捷径!
以下情形不予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投资不到位;
4、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7、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