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水是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水。居住者的用水主要是通过泵场对河流、湖泊和地下水、地表水、水厂进行沉淀、消毒、过滤等处理,通过泵站输送给每个用户。氯溶化后与水反应生成次氯酸和盐酸,次氯酸在整个消毒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对恶臭的无机物,可完全氧化消毒,对活体天然物质如藻类等细菌,可穿透细胞壁,使酶系(酶即生物催化剂)氧化,使其失去活性,使细菌的生命活动受阻而死亡。其本身为近中性,易接近菌体,杀菌效果好。下面就是给大家带来的自来水检测项目,以及自来水检测标准的详细介绍。
根据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其进行了规定,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要求、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二级供水卫生要求、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与安全产品的卫生要求、水质检测及水质检查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农村、城市各类集中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所有这些指标都是在2012年7月1日之后实施的。2006年12月29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国标准委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经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退水标准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取代了gb5749-85《生活饮用水标准》。国家饮用水标准GB5749-85规定,水质指标由GB5749-85的35项增加到106项,增加71项;修改8项。实施新标准为水质检测提出了更为详尽的具体指南。
新增的71项水质指标中,微生物指标从2项增至6项,新增了微生物检测项目,如贾第虫、隐孢子虫等容易导致腹痛等肠道疾病,且通常采用消毒方法很难完全消除的微生物。
饮用消毒液从1项增加到4项,而化学毒物指标从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水质净化时产生的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并在水中存在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
有机物由5种增加到53种,而感官和理化指标则由15种增至21种。在原有标准35个指标中,有8个作了修改。
针对加氯消毒方法对水质安全的不利影响,新标准中还对安全加氯对供水安全的影响进行了重新考虑,增加了相应的检测项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集中供水的各种生活饮用水,也可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由国家水产局和卫生部共同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下称“新标准”)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水厂将实施更严格的检验标准。本标准中,将106项指标划分为常规和非常规两种。其中,常规检验42项,各地都要统一检定;非常规检验64项,具体实施日期由各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所有指标不迟于2012年7月1日前完成。